近期发现有很多人搜索EMS查询方面的词语,也接到许多查询电话.为方便大家查询,特地整理此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通过网页进行查询:

一般的国内EMS邮件,直接在中国邮政的EMS查询页面输入查询单号后就可以查询到邮件的状态了.查询地址为:

http://www.ems.com.cn/qcgzOutQueryAction.do?reqCode=gotoSearch

二、通过短信查询:

可通过国内入网的手机、小灵通,随时在手机网络覆盖或安装了小灵通系统的任何地点,按特别说明的格式,向EMS邮件信息短信查询系统特服号码:“10665185”发送短信,便可查询EMS邮件信息。

特别说明
1、此项服务为有偿服务。所有费用分为短信通信费用和信息费用两部分,其中,短信通信费用由各地移动、联通、电信和网通公司按照标准收取,信息费为移动服务的增值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收取:
(1) 、EMS邮件资费查询: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寄出省名称、寄达省名称、估计的邮件重量(以克为单位)到服务代码,系统将返回给客户该邮件的估算资费,每条信息收费标准为0.3元。
(2) 、EMS邮件状态查询: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编号到服务代码,系统将返回给客户该邮件的当前状态信息,每条信息收费标准为0.5元。
(3) 、EMS邮件寄达回音服务: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编号到服务代码,当邮件妥投收件人并签收后,系统将返回给客户该邮件“已投递及签收”的信息,每条信息收费标准为0.5元。
(4) 、EMS邮件状态通知: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编号到服务代码,系统将返回给用户该邮件当前及以后各阶段的状态信息,如在处理过程中的“离开XX处理中心”、“到达XX处理中心”、“妥投(未妥投)”等,每个邮件的回复短信收取信息费1元,即使是回复多条短信,也不再加收信息费。
(5) 、帮助,发送BZ到服务代码,为用户提供帮助信息,如客服电话号码等,此项服务免收信息费。
(6) 、取消所有定制业务(运营商规定),发送“0000”到服务代码,取消所有定制类业务,此项服务免收信息费。

2、用户向“10665185”发出查询EMS邮件信息查询的请求短信,具体操作方式请仔细阅读下文。您只要向“10665185”号码发送短信,将意味着已了解并接受此项服务及其收费标准。
3、如果通过此方式没有查到邮件信息,或信息内容不够详细,请您拨打当地11185客服热线,获得其他查询服务支持。
4、异地查询不收取漫游费。
 

三、其他查询:


1电话查询:拨打全国统一邮政客户服务电话11185查询邮件信息。
2营业窗口查询:在交寄邮件的营业厅办理查询手续。客户需提供邮件详情单寄件人存联或邮件收据。
3传真查询:客户通过传真方式查询邮件信息,具体传真方式请与邮政客户服务电话11185联系。


查询有效期:
自交寄邮件之日起四个月内可办理上述查询。


查询费用:
1、要求提供收件人签收传真或复印件的,需要收取特殊查询费3元/件。
2、手机短信查询:此项服务为有偿服务,所有费用分为短信通信费用和信息费用两部分,其中,短信通信费用由各地移动、联通、电信和网通公司按照标准收取,信息费为移动服务的增值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收取:
(1) EMS邮件资费查询: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寄出省名称、寄达省名称、估计的邮件重量(以克为单位)到服务代码,系统将返回给客户该邮件的估算资费,每条信息收费标准为0.3元
(2) EMS邮件状态查询: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编号到服务代码,系统将返回给客户该邮件的当前状态信息,每条信息收费标准为0.5元。
(3) EMS邮件寄达回音服务: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编号到服务代码,当邮件妥投收件人并签收后,系统将返回给客户该邮件“已投递及签收”的信息,每条信息收费标准为0.5元。
(4) EMS邮件状态通知: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编号到服务代码,系统将返回给用户该邮件当前及以后各阶段的状态信息,如在处理过程中的“离开XX处理中心”、“到达XX处理中心”、“妥投(未妥投)”等,每个邮件的回复短信收取信息费1元,即使是回复多条短信,也不再加收信息费。
(5) 帮助,发送BZ到服务代码,为用户提供帮助信息,如客服电话号码等,此项服务免收信息费。
(6) 取消所有定制业务(运营商规定),发送“0000”到服务代码,取消所有定制类业务,此项服务免收信息费。

3、其他查询免费。
 

四、国际EMS查询链接:

奥地利(Austria)
澳大利亚(Australia)
白俄罗斯(Belarus)
比利时(Belgium)
巴西(Brazil)
柬埔寨(Cambodia)
加拿大(Canada)
捷克(Czech)
丹麦(Denmark)
芬兰(Finland)
法国(France)
格鲁吉亚(Georgia)
德国(GDSK)(Germany GDSK)
加纳(Ghana)
香港(Hong Kong)

 

冰岛(Iceland)
印度
(India)
印度尼西亚(Indonesia)
爱尔兰(Ireland)
以色列(Israel)
意大利(Italy)
日本(Japan)
韩国(Korea)
卢森堡(Luxemburg)
马来西亚(Malaysia)
新西兰(New Zealand)
挪威(Norway)
巴基斯坦(Pakistan)
波兰(Poland)
葡萄牙(Portugal)

俄罗斯(Russia)
新加坡(Singapore)
斯洛伐克(Slovakia)
西班牙(Spain)
瑞典(Sweden)
瑞士(Switzerland)
台湾(Taiwan)
泰国(Thailand)
乌干达(Uganda)
乌克兰(Ukraine)
阿联酋(United Arab Emirates)
英国(United Kingdom)
美国(United States)
越南(Vietnam)